努爾哈赤與八旗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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努爾哈赤 |
努爾哈赤(1559-1626年),即清太祖,姓愛新覺羅,建州左衛(wèi)(今遼寧新賓縣境)人。世為女真族建州部首領,通漢、蒙文字,受漢文化影響較大。明萬歷十一年(1583年),開始進行統(tǒng)一女真各部的事業(yè),到萬歷四十四年(1616年),統(tǒng)一女真各部,在赫圖阿拉(后改興京,今遼寧新賓西)建立后金政權,建元天命。明萬歷四十六年(1618年),親率八旗勁旅公開反明,次年三月,取得對明軍主力杜松部的決定性勝利,從此,后金從防守轉入進攻階段。明天啟元年(1621年),率八旗軍及蒙古兵大舉攻明軍,占沈陽、遼陽,次年又克西平堡、廣寧等要地。天啟五年(1625年)二月,遷都沈陽。后金天命十一年(1626年),率八旗兵進攻錦州、寧遠,在寧元為明將袁崇煥打敗,努爾哈赤亦受重傷,于當年八月死亡。由八子皇太極襲位。
八旗旗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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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黃旗 |
鑲黃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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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白旗 |
鑲白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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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藍旗 |
鑲藍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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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紅旗 |
鑲紅旗 |
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。平時耕獵為民,戰(zhàn)時應征為兵。源于滿族的牛錄制。努爾哈赤將原來牛錄這一臨時性的生產和軍事組織,根據(jù)戰(zhàn)爭的需要,改編成長期的正式組織。規(guī)定三百人一牛錄,每牛錄設一牛錄額真(值領),五牛錄設一甲喇額真(參領),每五甲喇構成一個固山,即旗,首領為固山額真(都統(tǒng))。1601年,努爾哈赤建立黃、白、紅、蘭四旗,1615年又增設鑲黃、鑲白、鑲紅、鑲蘭四旗。合稱滿洲八旗。努爾哈赤指定其子侄為代表,分統(tǒng)八旗,稱為“固山貝勒”。1635年,增進蒙古八旗,1642年,增加漢軍八旗。合為二十四旗,但仍習慣稱為八旗。八旗制度具有軍事、政治和生產職能。八旗成員稱“旗人”。清朝滅亡后,八旗制度也隨之消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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